马鹿群已经远去了,孙易把吃奶的劲都吃了出来,也只活捉了三头,哪怕如此,也让关宁等人眼睛瞪得老大,这还是人吗?就算是猎豹也没他这速度没他这么灵活吧。
“你们还看个屁啊,快来帮忙!”孙易叫着压住了一头马鹿,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。
关宁和曲小木赶紧冲了上去,把另外两头马鹿也拽到了一起,孙易用绳扣系住了它们的脖子死死地拽住,然后再用绳子把它们连在了起。
“现在,上鹿吧,这玩意体形大,当马用用应该没啥问题,就算是累死了咱也能吃个肉,省得四处打猎了!”
“拿鹿当坐骑我没意见,我还坐过马鹿拉爬犁呢,但是像你这样直接空手活捉的,我还是头一回见!”
“这不算什么!”孙易笑着道,他可一点都没有吹牛,好歹咱也是跟东北虎干过架的人。
马鹿野性难驯,很不老实,但是几个男人的力量都极大,硬是把它们给压住了,尼莎骑了一个,曲小木也骑了一个,关宁本想让孙易骑,但是孙易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,关宁就是尴尬地一笑,乖乖地骑上了最后一只。
哪怕他心里再不服,也必须要承认,真的拼起体力,拼起丛林长途跋涉来,自己可比孙易差了不是一星半点。
三头马鹿被用棍子和绳子强行串绑在了一起,在孙易大力扯拽之下,只能低下满是枝叉的大脑袋向前走。
马鹿的鹿角主要是用来彰显雄性风彩,用来搏斗或是抵御猛兽的,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开路做用,哪怕是儿臂那么粗的树杈,枝枝叉叉的长角一顶也能顶断或是顶开。
孙易还发现一样好处,就是带着三匹马鹿这么在林子里走,留下的痕迹更少。
有密林还有三头马鹿掩护,就连空中的直升机孙易都直接无视了,只想在最短的时间赶紧快的路。
但是几架直升机同时出现的时候,他们已经可以确认,敌方真的发现了他们的存在。
“看来我们要准备杀出去了!”孙易把背在身后的步枪挪到了身前,几个空弹匣也都压满了散装子弹,手枪也又检查,上了膛之后直接就打开了保险,命都快要保不住了,谁还会在意安不完全的问题。
身后响起了一阵阵军犬咆哮的声音,孙易苦笑着扭头望向关宁,“老关,我们离家还有多远?”
关宁保持着冷静,看了看手上的地图,又稍做测算,轻叹了一口气道:“还有大约一百公里!”
一百公里的林间山路啊,跟平地走路可不一样,平地走路两三天能走到,山路至少也要翻倍。
“老关,你带着他们先走,我来断后,如果我没有追上来的话,你帮我一个忙!”
“滚蛋,有两名军人在,哪用着你一个平头小百姓!”关宁冷哼了一声道。
“你特么闭嘴!”孙易拽着关宁的脖领子冷冷地道,“你特么欠我的,你欠我的你知道吗,老子这次能逃出来是命大,老毛子还没有收我命的本事,我就是为了以防万一,万一我没有跟上来,帮我照顾一下尼莎,无论如何,把她安全地送回华夏,送到沟谷村,我答应了那位救过我们的老人,要照顾好他的孙女!”
“易哥,我跟你一起留下断后!”
“断个屁后,那些老毛子肯定在前头留下了伏兵,全指望你们突围呢,没有了你们,老子在林子里头跑得更快,那些老毛子还追不上我,当初我背着一个人都能把老毛子甩出二里地去,没理由一个人跑不过他们!”孙易哼了一声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