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静蓉不是职业妓女,何况钱也不是她当流莺的主要目的,所以就任由那名男子对她的下体评头论足了。
有了第一次被恩客拖拉了太久的经验之后,静蓉学乖了,于是放下裙摆说道:
「好了啦!等一下给你看个够……」
不得已,那男子悻悻然的拿出一个男皮夹,数了一千五百元的钞票递给静蓉。
就在静蓉收下钞票的同时,男子开口讲话:
「你是新来的……?」
「什么……?」
「你知不知道我是谁?」
「什么……谁?」
「嘿嘿!你在这里拉客,连管区的(负责此辖区的警员)都不认识喔?」
「有人跟我投诉说,亲子公园有流莺在拉客,你是不懂还是胆子太大?在这里做这种生意!?」
「我…我……我不知道……」静蓉吓得不知道如何应对。
「求…求求你……我下次不敢了……」静蓉本能的哀求道。
铁了心的员警,不理会静蓉苦苦的哀求,坚持带她回警局做笔录。不知是员警的主动通知还是警局里面有内应,不久,就有几名记者到警局里面打算采访了,除了平面媒体记者以外,更甚者,还有电视台记者到场,羞得静蓉向警员要了一件外套,将自己的头部牢牢的包住。
后来,经过了好一阵子的折腾,记者纷纷散去以后,明仁才在深夜时分来到警局,将静蓉保释回家。
这么小小的一件抓流莺事件,却在当今社会中,于媒体圈里掀起了一阵小小的风波。不但在电视新闻里有短短的影像报导,而且在隔日的报纸上,还有斗大的标题写着『太岁头上动土』,副题写着『笨流莺竟向管区警员拉客』,内容里一开头就写道『一名三十余岁沈姓已婚女子,本身是高科技业的主管,从事电脑软体设计的她,因为欲求不满,竟然于下班后化身为街头流莺,于xx亲子公园中拉客。熟料有眼无珠的她竟然不认识辖区员警…………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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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于静蓉第一次接客的隔天,明仁要求她向世钦等人,表明要终止这种不正常的关系,并且向静蓉的公司提出辞呈。其实,主要的目的,还是要向世钦要回裸照与录影带。
这天下班后,静蓉来到世钦的住所,同时也约了佩娟到场。
当静蓉告知他们,关于明仁获知他们的奸情之后,世钦小俩口都很惊讶。经过仔细的询问与长时间考虑之后,世钦原则上同意归还裸照与录影带(世钦大概怕惹出更大的风波吧!?)
「她老公知道是她的事,我们干嘛配合她……?」佩娟不服气的表示。
「难道你要她一直跟我纠缠不清?」世钦威胁佩娟道。
「又…又没有……谁叫她这么不要脸……才……」佩娟为之语塞。
在世钦不断的圆场之下,佩娟才勉强的同意这样的决定。
「世钦……谢谢你……!」静蓉眼角泛着泪水,含情脉脉的看着世钦说道。
「你干嘛~!?演戏呀!?我跟你讲喔……」佩娟仍然不服气,但是讲到一半就被世钦阻止了。
「佩娟!不要再说了!到此为止!……」世钦阻止佩娟继续发挥下去。
可能由于明仁要静蓉传话说,假如他们愿意终止这种关系,并且返还裸照和录影带,明仁愿意不追究他们以前的种种,所以事情才有这么圆满的解决。
谁知道,佩娟任、得理不饶人的表现,实在让静蓉难以忍受与担忧,明仁也经由静蓉的转述,了解了佩娟的态度。于是明仁要求静蓉设法单独约佩娟出来谈谈,必要的话,明仁也愿意和她沟通一下。
那是在静蓉第二次接客后的隔日,静蓉差点在电话中和佩娟吵起来,好不容易才取得佩娟的首肯,相约下班后于某处较偏僻的公园碰面。
本来明仁的意思是要请佩娟吃晚饭以后再谈的,但是佩娟坚持不肯和他们吃饭,于是就各自用完晚餐后,于晚间八点半左右,在公园门口碰面。
「你不是说你老公也要来?」佩娟发现只有静蓉独自前来。
「他说他要在车上等一下,有需要我再去叫他……」
「干嘛?埋~伏~呀!」
「不…不是啦!他说免得大家尴尬……」
佩娟本想揶揄静蓉一番,可是回头想想,觉得明仁的顾虑也有道理,于是和静蓉就找个公园里的凉亭坐了下来。
这个公园是没有围墙的设计,一冢一冢的土坡上面都植上新草皮,土坡顶上都有一个凉亭,属于新式的设计。
他们两个挑选的凉亭,是靠近大马路旁的土坡,除了深怕这个公园因地处荒凉,不敢深入公园里以外(虽然时间还早,但是公园四周的道路也没有什么人车出没),就是方便和明仁联系,因为在凉亭里,可以看到明仁的黑色宾士轿车就停在路旁。
「你真奇怪咧!都答应你的条件了,还要谈什么?」佩娟劈头第一句话。
「是…是我老公想和你谈谈……」
「要谈什么?既然这样,他干嘛躲在车子里面……?」
正当他们两个你一言我一句的说着时,突然有三名大汉上了土坡,一把就将静蓉与佩娟抓住。
「干什么!?你们要干什么?」佩娟凶悍的喝道。
「啊!你们…你们……呀!……不要啦!」静蓉挣扎着想摆脱抓住她的那双壮的手。
正在车子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