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肌肉流线清晰,说明他平时非常注重锻炼。有脑子,有身材,这样的男人,是女人的天敌。
他低着头,双眉微拧,嘴唇抿成一条直线,专注的目光飞快地扫过桌子上的牌阵,神色认真而投入。男人专注于工作的样子,最性感,可以说是充满了诱惑力。樊希咬着嘴唇,努力克制下想去勾引他的冲动。
一阵风吹来,香烟上的烟灰吧嗒一下,掉在了他的手臂上。
他抬起头看向她,只一瞬间,她觉得自己在他眼底似乎捕捉到了什么,可来不及回味,就给溜走了。
尼尔斯站了起来。
内森道,“你干嘛?”
“我去抽根烟。”
内森,“时间不等人。”
尼尔斯道,“全部记住了。”
“什么?”内森一脸震惊,“这才几分钟,你就记住了?”
樊希看了眼手机上的秒表,时间过了5分32秒。
他真的都记住了么?还是因为她的存在太强烈,让他思想无法集中了?
将烟头碾灭,她突然对这场比赛很是期待。
尼尔斯站在不远处吸烟,他的头发在风中飘扬,烟头的火光一闪一灭,探照灯将他影子拉得很长。
樊希看着他,一瞬不眨。脑中突然又闪过小卖部里那惊险的一幕,不得不承认,这男人确实有魄力,任何时候,都是大局在握。
尼尔斯抽完烟并没有坐回原位,而是在不远处和马克说话,直到过了二十分钟,内森也记牌结束,他才走了回来。
内森道,“你真就这么胸有成竹?”
这个美国佬问出了樊希的质疑。
尼尔斯道,“这个速度不算快,世界纪录才4分钟。”
“……”内森瞬间无语,觉得自己要被气死。
樊希冰冰凉凉的声音插入两人之间,“快没用,得看精准率。”
一语惊醒梦中人,内森一巴掌拍在桌面上,指着樊希道,“你真相了。”
两人转身背对牌,樊希报出花色,他们随后在纸上写下排列顺序。
一共三次机会。
内森三战三胜,记牌时间26分多钟。
尼尔斯三战三胜,记牌时间6分多钟。
两人准确率一致,但尼尔斯却比内森快了整整四倍。
这四倍,拉出的就是凡人和天才的距离!
樊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心中满是不可思议。一共156张牌,他费时332秒,平均记一张牌才2秒。2秒是什么概念?也就是滴答滴答两下!一个数字,他差不多一眼扫过,就全部印在脑中了。这样的大脑和扫描仪有什么区别?
内森打了他一拳,笑着摇头,“你小子厉害啊。我练了一年记忆,还是搞不过你,甘拜下风。”
尼尔斯笑笑,“我的记忆力确实比别人好了一点,也许你再练一年,就能超过我了。”
内森哈哈大笑,“岂止一年?估计得十年才有可能吧。难怪今天下午的偷袭,你能够全身而退,要换我们这些凡夫俗子,估计都去上帝那报道了。”
樊希问,“你现在还能说出小卖部里货架的摆放顺序么?”
尼尔斯看了她一眼,点头。
“右手第二排货架的第五行,放的是什么?”
樊希根本没注意过这个细节,她只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尼尔斯几乎没有犹豫,就将货品的摆放秩序说了出来。
她哑口无言。
人们天生对强者有一种向往,而尼尔斯绝对属于这类人,他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,他确实有这实力。
樊希想,这个男人,她算是和他耗上了。
比赛结束,尼尔斯起身想走,却被樊希一把抓住。
她的手指紧紧抓住他的手臂,力道还不小,尼尔斯一怔,瞬间想起了下午她甩在自己脸上的那两大巴掌。
“你赢了他这局,还有我。”
内森一听,顿时来兴趣了,道,“怎么,你也是记忆高手?”
樊希没理他,一双漆黑的眼睛紧紧盯着尼尔斯,问,“你敢接受我挑战么?”
热量从她的手指尖穿入他的皮肤,这是两人第二次有身体上的直接接触,他拉住她的手腕,让她松开,问道,“你想怎么比?”
“一共12种底色,多层重叠,成为一种新颜色。随机抽取两组,观察五分钟,然后说出新颜色是由哪几种底色组成。”
尼尔斯看了她一秒道,“这我做不到。”
“是做不到,还是觉得太简单不屑一顾?”
这女人浑身是刺,尖锐得很。
内森在一边,怂恿道,“,尼尔斯。人家小姐都发出挑战书了,你不能不接。”
樊希挑衅地瞅他。
尼尔斯只好又坐下。
内森命人取来一副水彩笔,正想打开让两人过目,樊希突然道,“等等。”
两个男人的目光移向她。
樊希看着尼尔斯,道,“我知道你的记忆超凡入圣,所以我不和你比记忆力。”
内森问,“那比什么?”
“比洞悉力和观察力。”
“所以?”
樊希,“所以,在不知道是哪12个颜色的情况下,我们要说出组合的底色。”
内森拍手叫好。
尼尔斯挑眉,“可以。”
两人背对内森,内森开始调颜色,n种颜色组合,全部画在纸张的最中央部分。
调好色彩后,内森道,“观察开始。”
樊希和尼尔斯同时转身。
估计色彩太多,所以看到的只是两个大墨团,纳森在一边为自己的杰作感叹。真能看出来么?反正他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