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人,其中很多确实技艺不俗,至少不比一些明星差。
姿仪被他拉着走到三个街头艺人前,这个名为“dreamer”的组合是由一个大叔和两个年轻男孩儿组成的。他们一个弹吉他,一个唱歌,一个跳舞,分工明确且颇有名气,周围还围了一小撮观众。
他们刚刚显然在围观祖母绿事件,此时看到莫扬过来,其中一个年轻人就露出个轻视的表情,叽叽咕咕说了句什么。莫扬挑挑眉,没和他一般见识,直接走向那位看起来很稳重的大叔,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协商半天。
然后,他就接过大叔手中的吉他,相当潇洒的接替他坐到了椅子上。
“你……”姿仪惊讶的瞪大眼睛,一愣后哑然失笑:“莫天王,你想在这儿卖唱?”
“嗯哼!”莫扬调了一下音,灯光下的侧脸格外认真。一旦谈到与音乐有关的话题或是碰到乐器,他整个人就会迅速进入一种状态——
就像王者突然回归自己的国度,睥睨众生,舍我其谁。
无可阻挡,无懈可击。
“各位,”与两个年轻人嘀嘀咕咕说了几句后,大叔表情戏谑的站到众人面前,用英语道:“这位‘樱桃’先生打算代替我们来演出,看来他今晚对那颗祖母绿势在必得。”
周围立刻起哄的“吁”起来,莫扬却只低头摆弄琴弦,感受到姿仪的注视还抬头笑了笑:“很久不玩了,手有点生。”
姿仪抿抿唇,她身边的人则自动后退,把她隔离了出来。
“樱桃先生让我们配合他,今晚他得到的所有报酬分我们一半,没收益则自掏腰包付我们300欧。”大叔耸耸肩:“哦,300欧,我真希望他每天都来光顾,这样我会靠着他成为y城首富的!”
四周又是一阵哄笑,他回头见莫扬已经准备就绪,便好整以暇的闪到了一边。
在简易麦克前“”了几声,莫扬轻咳了咳,用英语道:“大家好,我是祖母绿未来的主人。”
本来安静的人群立刻笑出声来,姿仪也掩着嘴角弯起了眼睛。
“那个,”他眨眨眼,将帽檐向上抬了抬:“我喜欢的姑娘不但喜欢亮闪闪的宝石,她还很好吃,而我现在既没带她去吃也没给她买宝石……今晚任重道远啊。”
“呜~”
“嗷~”
人群中响起乱糟糟的起哄和口哨,姿仪则抬抬帽子瞪了他一眼。
她一直觉得追求和被追求都是一件害羞尴尬的事,但莫扬这样开诚布公大大方方,她反而毫无压力,甚至还有一种……
骄傲?自豪?
总之,无法言喻,很销魂,不反感,还有点小开心……
她私以为,这大概和颜有关。
麦克后,莫扬做了个“安静”的手势,摸摸嗓子轻咳一声:“你们即将听到一万欧都未必能买到的现场版歌声,我衷心为你们感到荣幸。”
诡异的寂静一瞬后,人们立刻喝起倒彩,而这边的动静也引来了更多人的围观。
“好了,要唱歌了。”他冲姿仪眨眨眼,拨弄几下琴弦,开始清唱起来。
居然是首z语歌。
在场中人能听懂歌词的绝对不会超过一只手。
——真是个自大狂!
唇瓣微抿,姿仪干脆找个凳子坐了下来。他的演唱会一票难求,每每举办一场又是场馆又是灯光又是赞助商,麻烦得很。此时难得露天表演,机不可失,不听白不听。
至于“我喜欢的姑娘不但喜欢亮闪闪的宝石,她还很好吃”……
哼!
似是配合y城的浪漫多情,他的z文歌很是活泼,讲的是情侣吵架的趣事。因为多瞄了路边的美女一眼,女生把同居男友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。男孩儿佯装潇洒的转身离开,之后却假装无意的频频从女友身边路过,眼见对方仍然不理自己,他摆了心形蜡烛表白,却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浇灭,送花道歉却从花蕊中飞出蜜蜂,无计可施下只好偷偷去喂女生养着的流浪狗,——这是他的早期作品,名字叫做《汪汪汪》,每隔两句都有一个“汪”,在当时还小火了一把。
不过后来,他的名气越来越大,唱的歌越来越多越来越杂,这歌便渐渐没人听了,现在再唱居然鲜有人知。
莫扬的台风和临场应变能力全是一流,气氛很快被他调动起来,姿仪预想的因为听不懂歌词所以调头走掉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。看着一群人听着自己不懂的歌词拍手跟着他一起“汪”,她有点好笑,又莫名有点感动。
有的人天生自带光环,真正的才华永远不会被埋没。
所谓巨星,并非站在舞台上才受人瞩目,而是舞台有他,才因此被瞩目。
这首歌很快结束,手指一动,他却没有延续活泼欢快的风格。
接下来是一首翻唱,大名鼎鼎的《》。
临时听众们正打算继续手舞足蹈,很多人的手臂扬起还没放下来,就被他的无缝衔接惊得怔在了当地。
看着他们被点穴一样的夸张表情,姿仪掩住嘴角偷偷笑了笑,心里很为莫扬骄傲。
不过,他似乎对这首歌的吉他谱不熟,开始时弹错了几个音,好在被清唱带过去了,到后来干脆就不怎么弹了。
观众们很快被他代入氛围,围观人群迅速增多,整条小街都快装不下了,还有人拿出手机来录像。
但姿仪此刻并没注意到这些,因为她也被迷住了。
这首歌的原唱首屈一指,在她心中一直属于“绝对不会被人超越”的类别。而莫扬的翻唱则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