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明知。”
明知听见答案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,只好又对他笑了一下。
跟顾问一起时,他总是在笑。
宴会开始之前,考虑到顾问特地飞了一趟国际长线,跨越整片大西洋,仅仅为了来参加一个只与新郎相识的婚礼,明知很善良地选择了和他坐在一起。
与顾问坐在一起时,明知尚算淡定地接受了来自周围好奇观众的目光洗礼。与其同时,他暗暗庆幸自己提前关闭了同学群里面的消息通知提示。
因为,太热闹了。
宴会还没开始,桌上摆着一些小点心。
顾问似乎没有什么食欲,只是喝了小半杯水。
明知一天下来没吃什么东西,正好赶上饿的时候,发现桌上居然放了新炸的薯条,禁不住馋,用小叉子叉着慢慢吃。
每个人都有三两个古怪且难以被理解的小爱好,明知自然不例外。
他喜欢吃薯条,不蘸番茄酱的薯条。
为此,陈烬曾经无数次痛心疾首,斥责他无情地拆散了薯条与番茄酱这对灵魂伴侣。
吃着吃着,明知忽然感觉到身旁有人的目光一直静静地跟着自己。于是乎,他不动声色地把本被他推开的番茄酱盒移了回来,默默地把叉子上的薯条往里蘸了蘸,再一口送进了嘴里。
他只吃了一口,就放下叉子了。
回过头来,发现顾问正用一只手撑着下巴,抿着嘴看他。
“你吃得好香,让人以为薯条是这个世上最美味的东西。”
明知用纸巾擦着嘴角,朝他弯弯眼睛,底气不足地回答:“是,是挺好吃的。”
“是吗?”
说完,顾问忽地伸出手去,拿起叉子点了一根薯条,完美地错开了番茄酱,咬了一口,点点头。
“好像,是挺好吃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