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一个人,往往需要理由,有时是因为金钱,有时因为仇恨,甚至有时,仅仅是因为饥荒时的一块窝头。
霍也杀过人,虽然只杀过一个,但却早已清晰意识到,杀人到底意味着什么。
那时候的霍也,还是在艾迪生长的那个名为索拉地下城贫民窟过着学生生涯,因为政策不得不建立的学校,在那个整日里都要为能否活下去而奔波的地方,鹤立鸡群。
霍也那时化名周许,年纪轻轻,在地下城人称“许爷”!
霍也当时没想当什么爷,可是那里实在是太乱了,不知是家庭环境影响,又或是与生俱来,霍也的正义感都不允许那里如此肮脏。
于是人生中唯一一次,他杀了一个人,一个几乎将索拉殖民地刑法上所有书写出的罪行全部犯下的家伙,一个一定会被普罗大众认定应该去死的家伙。
他将那人抓到了地下城的城门上,用麻绳缠住对方的脖子,一脚踹了下去。
看着那人逐渐憋紫的脸,双腿无力地在空中狂蹬,痛苦却无声的哀求,霍也内心毫无波澜,没有愉悦,没有同情,没有彷徨,什么都没有。
要问为什么?霍也的回答是,有的人,该死!
金普贤的价值观已经彻底扭曲,放任他不管,不管他霍也今晚会不会死,日后都一定会有无辜者受害。不能等他杀了人再以法律判处,必须将这个危险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之中!
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,金普贤竟然会如此难缠,他们的确是四打一的,甚至暗处还埋伏着上官玉蝶,可是金普贤的瞬间移动就好像是不需要异能一般,每每被他们围攻无路可退之时,他便直接一个传送,就要偷袭一人。
他的匕首上涂了不知名的毒药,会不断地破坏中毒者的细胞,在场除了霍也谁都抗不住一下。
霍也自然不可能让他得逞,果断以身作盾,加上随时开启的光漾繁波这个防御异能术,勉强算是护住了所有人周全,他把人叫来帮忙的,如果有谁因为他出了意外,他问心有愧!
被寄生体的控制的异能行者会逐渐丧失理智,但是异能却会得到大幅度的增长,如果现在将金普贤比作灾祸,那无疑已经到了天灾级的级别。
“哈啊,哈啊,哈啊~”霍也和金普贤都喘着粗气,金普贤毕竟还是在一对四,毕竟还是会吃力许多,而霍也,则是因为中毒。
战斗让霍也的血压升高,血液流速加快,毒素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循环到了全身,没错,就是这感觉,当初他差点死在那个同为b级的异能行者手中,就是因为这种毒素!像是化尸毒,却是寄生体才有的毒素。
他的再生能力受到了遏制,勉强维持身体没有继续崩坏,就已经是竭尽全力了!
风无鸣看着眼下的状况,别说金普贤他本身就有些下不去手,就说霍也,为了帮他们挡伤,霍也已经多了十几处伤口,伤口都不深,但是迟迟没有恢复,这是不正常的!万一霍也真的死在这里怎么办?
“金普贤!别顽抗了,你还没杀人!现在回头还不晚!只要你愿意接受治疗!还是……”
“算了风兄……”霍也还没等风无鸣说完,就直接打断道,“你还没看明白吗?他是心甘情愿的,心甘情愿成为寄生体的傀儡的!没有主观意愿的反抗,什么药物都救不了他!”
他转头又对金普贤说道:“金普贤,不管怎么说,我还是对不住你,你能被终极体盯上,恐怕也是因为对我的怨念,所以你变成今天这样,我也有责任!
你赢了,你这匕首上的毒,我根本就没办法,我的细胞恢复速度已经跟不上了,再过一段时间……我就彻底没救了!不过这都不重要,今天……你必须死在这!”
金普贤嘲笑道:“就你们?这么长时间了,你们连我一片衣角都没有伤到,我都说了,我可是被选中的人,就凭你们!?”
“那么……如果是我呢?”忽然至今,一个声音响起,那声音很平淡,毫无特点,就像从黑暗中走出的……声音的主人。
中等身材,不高不矮,样貌普通,平平无奇,为由一对死鱼眼散发着淡定与威严的气质。他背上背着一柄漆黑的战镰,铜腕鬼的隐退后的第一个杰作——路西法之翼!
来人是……黑色死神,艾迪·霍尔斯。
“艾迪·霍尔斯!?”金普贤也是大惊,为什么?黑色死神会出现在这里?
霍也在看到艾迪的一瞬间,顿时松了口气,然后颓然坐地,对着金普贤无力地笑道:“金普贤,不得不承认,现在的你,的确是比我要强,看来你背后的寄生体也不是小角色。但是啊……我可不是那种热血漫的男主,明知不敌的对手,还要冒险让自己的同伴身陷险境和你拼命,打不赢,我就叫家长好了,反正脸皮这种东西……又不能吃。”
霍也说这话的时候,有一点放松,却又有点颓废,他在心中抱怨道:“还是你懂我,知道我拉不下脸来找我老爸帮忙。”
脑海之中响起上官玉蝶的声音,“这样最安全,不会有人出事。”
“你……你……”金普贤惊恐之下,竟然颓然坐地,双腿不住地等着地面,想要远离这个危险的男人。
不知不觉间,属于齐木的记忆,一点点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。
那是的艾迪,就是这样拖着战镰,一步一步不急不缓地朝着记忆的主人走来,那副淡定的面容,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,要将那个白雕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