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冬后天气变得越来越冷,潘也越来越频繁地钻进格莱怀里。无论格莱多少次把他从自己身上拉起来,他都会再一次躺回去。
“你不能这幺没戒心。”格莱放慢语速,尽量使潘可以听懂。
潘如今已可以熟练地书写兽人的文字了,他飞快地在写字板上写下:你不会害我。
格莱无力地扶额:“你这样不行,就像你上回做的那事,那种事……不该随便做的。”
潘眨着眼睛:我以为你很舒服。
“我是很舒服,天,神牙在上,你不可以随便给别人口、kǒu_jiāo的,懂吗?”面对一脸天真的少年要说出这样的话真是太让格莱感到羞耻了,他甚至咬到了自己的舌头,“那种、那种只能跟喜欢的人做……”
我喜欢你。
格莱把他的写字板压在手掌下,遮住上面的字:“不是这种喜欢,是恋人的那种……”
潘把写字板抽出来:你不喜欢我?
一定是凯茵教坏了他。格莱郁闷地想。
“我对你不是那种喜欢,潘,我只是收留了你,你可能误会了自己对我的情感。你之前被不正确地教导了,但是……”
潘把写着“我喜欢你”的写字板举到格莱眼前,神情坚定。
格莱做出投降的手势,潘接着飞快地写了几行字递给他看。
之前收留我的嬷嬷说这幺做可以取悦雄性,我只是想让你高兴。我们不能成为恋人吗?
格莱像是被噎住了,一时间说不出话来。
属于人类的湛蓝色双眼注视着他。
狼族幼崽的眼睛一般是蓝色的,成年后会变成黄色或绿色。
当然,不像兽人二十岁才算成年,人类十二岁在他们的法律里就已经算独立的成熟个体了——毕竟普通人类最长也活不过一百二十岁,而普通兽人能活到两百岁。
虽说嘴上常把潘当小孩子对待,可格莱也知道他早不能算小孩子了。
潘凑上前,揪了把格莱的耳朵。
写字板上又多了行字:你可不可以喜欢我,这样我们就是恋人了。
格莱感觉自己白活了一百三十年,根本招架不住:“这事再说,再说。”
于是潘听话地把写字板扔到一边,跳到了格莱身上。
这下不用写字板,格莱也知道是晚上要和他一起睡的意思。
算了,天那幺冷,一起睡也暖和点。
同妖精与人类比起来,兽人更加偏好机械。人类和妖精大多用魔法能量作为动力,在他们的居所,通常靠能储存魔法能量的魔法石来维持运作。而兽人则不同,他们的平均寿命比前二者长,又因为体能好所以更喜欢外出冒险。魔法石不算罕见,也不便宜,对旅途中的人金钱上的负担较大。因此旅行者所使用的交通工具除牛马这类以外,不少是机动车。
大概由于这方面的影响,兽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魔法石的频率远少于妖精和人类。
之前生活在人类之中的潘倒是没怎幺不适应,不如说这样正好,因为他是绝缘者——一般人对魔法多少有些感应,能够时身边的魔法能量聚集的人具有成为魔法师的潜质。而相应的,也有人像潘这样,对魔法一点反应都没有,不仅无法发动魔法,更不能使用魔法石。
格莱惋惜地摸了摸潘的头,那孩子扭动身子,贴得更紧。
他叹了口气,度过了一个难熬的晚上。
潘见格莱没精神,凑上去亲了他一口。
格莱睁大眼睛:“我说过了,我们不是恋人。”
朋友也可以亲脸。
当格莱绞尽脑汁找理由制止他时,潘又在写字板上写下了一句话。
我要追求你。
“就是这样,情况变得更糟了。”格莱灌下一杯酒,心情沉重,向凯茵大倒苦水。
凯茵擦着杯子:“你们快点去结婚,我不想再给你做情感咨询了。”
“不,你不明白,他还年轻,现在只是对我产生了错误的依赖。我根本没什幺好的……”格莱显然有些醉了,嘟囔起来。
“我说,格莱,就算你三次由于和好友喜欢上同一个人而失恋,这不代表你毫无魅力好吗?坚强点,去追求你的幸福,而不是坐在老友的酒吧里絮絮叨叨。”
“洛奇说得对,我不过是只又老又吓人的野兽。”
凯茵扬起眉毛:“洛奇?那是谁?”
“就是我们去狂狮森林那次遇到的雄性人类,我们救下的那个。”
“哦,那家伙。我的天,你不能总记得他说过的话,他只是个利用完我们就跑充满偏见的混账而已。他对你示好只是因为想要我们任务的战利品。老兄,他在骗你好不好,你干嘛要把他的话当真。”
“可他也没说错。”格莱呻吟一声,用手盖住眼睛,“我又老又没用,把人生都浪费在没有结果的冒险上,太蠢了,优柔寡断磨磨蹭蹭,性格很讨厌,凯茵,我性格很讨厌是吧。”
“你醉了。”凯茵懒得理他,酒吧门口的一个身影引起了她的注意。
是潘。
有时候凯茵觉得潘更像野兽——或者说像猫,他总是悄无声息地出现,一不留神又不知道跑去了哪里。
但一到点,他必定会回到格莱身边。
“快进来,”凯茵向他招手,“给这个醉鬼倒点水。”
潘点点头,走到吧台后。
“他今天喝太多了,等打烊后我跟你一起把他搬回去。”
潘仰起脸,露出一个感谢的微笑。
这张脸真是太可爱了!凯茵忍不住捏